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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烏日區九德國小

 九德國小校務公告

有關修正「臺中市政府社會局身心障礙照顧者津貼發給實施計畫」案,自104年2月1日起生效,另受理民眾申請至104年3月6日止,請 查照。
主旨:有關修正「臺中市政府社會局身心障礙照顧者津貼發給實施計畫」案,自104年2月1日起生效,另受理民眾申請至104年3月6日止,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社會局104年1月16日中市社障字第1040005873號辦理。
二、臺中市政府社會局身心障礙照顧者津貼發給實施計畫(以下簡稱本計畫)實施後,為符現行相關規定,修正下列事項:
(一)第參條第一項「被照顧者資格」:
1、第(五)款增列未入住「日間照護中心」。
2、第(六)款修正為「應就學而未就學者,檢附在家教育證明。惟如其就學時需照顧者陪伴,檢附陪讀證明」。
(二)第參條第二項「照顧者資格」:第(六)款修正為「年滿65歲以上且未領有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
(三)第肆條第一項「申請人應備文件」:
1、增列第(七)款「被照顧者應就學而未就學之在家教育證明」。
2、增列第(八)款「被照顧者就學時需照顧者陪伴之陪讀證明」。
三、旨述計畫預估補助500名,每名每月補助3,000元整,所需經費計新臺幣1,800萬元整,由臺中市政府社會局年度預算支應,經費用罄不予補助。現自103年1月21日開辦至今已有442人申領,為避免民眾候缺多時,受理申辦期限至104年3月6日止。
四、相關表件公告於臺中市政府社會局網頁(http://www.society.taichung.gov.tw/section/index-1.asp?Parser=99,16,257,,,,4109,69,,,2,8,,4)臺中市身心障礙照顧者津貼下載,如有相關問題,請洽臺中市政府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科葉小姐(電話:04-22289111#37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