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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烏日區九德國小

 九德國小校務公告

臺中市全民運動會藝文活動相關比賽

壹、施方式

一、    參賽對象及組別:社會組、國、高中()組、國小組

二、    參賽類別:攝影比賽、繪畫比賽、書法比賽

(一)  攝影比賽(社會組)

(二)  繪畫比賽(國、高中())

(三)  書法比賽(國小組)

三、      參賽人數:(一)攝影比賽(社會組):個人方式參加,每人僅限提交一件作品。

(二)繪畫比賽(國、高中組):學校協助推薦與送件參加,每人僅限提交

一件作品。(臺中市國中、高中()普通班學校規模48班以下送件

數為1~5件,學校規48班以上送件數為1~7件。)

(三)書法比賽(國小組):學校協助推薦與送件參加,每人僅限提交一件作品。(臺中市國小普通班學校規模60班以下送件數為1~5件,學校規模60班以上送件數為1~7件。)

四、      作品內容規範:

需與全民運動會相關主題或比賽,以教育性、生活化、趣味化為原則。

五、      參賽作品規格:

(一)  攝影比賽:作品規格以A4B4大小為主之照片及電子檔繳交

(二)  繪畫比賽:作品規格以四開繪圖紙繪製(不須裱框)

(三)  書法比賽:分初賽及複賽兩階段

1.初賽:字體不限每字八公分以上規格一律以四尺宣直式對開(135x34公分)不加標點符號不須裱褙;初賽經選前100名由主辦單位裱褙後公開展覽於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館內。

2.複賽:訂於1051022()1000-1200於臺中市南屯區南屯國民小學五育館三樓,參加現場百人書法大楷揮毫複賽決選並頒獎。

(四)不符規格或無關全民運動會相關主題之作品,恕無法受理。

六、      評選標準:

各組原則上取前三名及佳作若干名。

(一)  主題呈現30%

(二)  畫面構圖20

(三)  創意效果20

(四)  教育意義30%

七、      參賽截止日期、地點:

(一)即日起至105925(星期日,以郵戳為憑)。

(二)請將報名表暨作品授權同意書(如附件)貼於作品背面,郵寄臺中市南屯區

南屯國小學務處,地址:(408)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一段968號。

(三)電子檔寄至:mydearmermaid@ntes.tc.edu.tw

(四)相關問題逕洽臺中市南屯區南屯國小學務處,電話:(04)23894238分機729

八、      評選方式:由主辦單位聘請專家學者組成評選委員會於1059月底進行評選。


100024_B公文_105年全民運動會藝文活動比賽實施計畫(書法0925).pdf
1000242_B公文附件_105年全民運動會藝文活動比賽實施計畫(書法0925).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