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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度教育部體育署獎勵學校體育績優團體及個人評選要點」暨「申請表」各1份
一、 | 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07年4月18日臺教體署學(一)字第1070013392號函辦理。 |
二、 | 各校有意願申請者,請於107年5月25日(星期五)前送件至本局審辦。 |
三、 |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五專前三年)送件時,請檢附推展「SH150」情形,教育部體育署將列為評選重要參據。 |
四、 | 獲獎之機關或學校,將優予補助推廣學校體育相關經費。 |
五、 | 本案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王士豪先生,聯絡電話:02-27710300轉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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