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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地址:42007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 承辦人:許妙芬 電話:04-22289111#54910 電子信箱:siriushsu@tc.edu.tw |
主旨: |
檢送修正之「103年度臺中市教師創新教學媒體競賽實施計畫」,請轉知所屬踴躍組隊參加,請 查照。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學品質要點、103年度本市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學品質整體計畫、國家教育研究院103年度全國教師創新教學媒體競賽實施要點暨103年2月25日本局奉 核簽案辦理。 |
二、 |
本計畫本局前於103年3月3日以中市教督字第1030015364號函檢送各校(諒達),為簡化網路報名及作品上傳程序,修正「捌、報名、作品上傳方式」,相關事宜如下: |
(一) |
請轉知所屬至「臺中市教師創新教學媒體數位典藏網」(http://media.tc.edu.tw)報名及作品上傳,一律採網路報名及上傳。 |
三、 |
檢附「103年度臺中市教師創新教學媒體競賽」網路報名操作圖。 |
103年度臺中市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精進國中小教學品質整體計畫
臺中市教師創新教學媒體競賽實施計畫
壹、依據:
一、教育部補助辦理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學品質要點。
二、國家教育研究院「103年度全國教師創新教學媒體競賽」。
三、103年度臺中市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精進國中小教學品質整體計畫。
貳、目標:
ㄧ、鼓勵本市公私立教師自製暨運用教學媒體,以改進教學方法。
二、運用多元教學方式,增進教學效果,推廣優良教學媒體,提昇教學品質。
叁、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國家教育研究院
二、主辦單位: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三、承辦學校:臺中市北屯區四維國民小學
四、協辦學校:臺中市西屯區上安國民小學、臺中市沙鹿區鹿峰國民小學
肆、參加對象:
一、本市公私立教師(含現職合格教師、實習教師及代理代課教師,國小組含幼教教師)。
二、參賽作品以教師個人製作為原則,每位教師以參加二件作品為限。
三、集體製作參賽作品(可跨校組合,但不跨縣市),每件以不超過四人為限,須由一位以上合格正式教師(報名請附教師證明及在職證明)領銜參與製作,並依該領銜教師歸屬學校組別推薦參賽(例:跨校組合參賽教師,其領銜教師歸屬學校為國小,即該作品為歸屬國小組參賽)。
伍、活動主題及組別:
一、活動主題:依據教育部頒訂之中等以下學校課程(綱要)、各學習領域及教材內涵為主。
二、活動組別:
(一)分別依國小組(含幼教)、國中組、高中職組3個組別,徵集優良數位媒體及數位簡報作品。
(二)每位參賽教師可跨組別參賽,由薦送學校確認後報名參加競賽。
陸、作品型式:
一、數位媒體教材類:
(一)數位媒體教材之製作與設計係以教育部頒訂之中等以下學校課程(綱要)、各學習領域及教材內涵為主。
(二)數位媒體作品須可於電腦正常播放並提供操作手冊(詳述使用硬體、軟體環境、
基本配備需求、安裝程序、軟體操作方法及教學指引大綱等)。
二、數位簡報類:
(一)限國中、國小組參加。
(二)製作與設計以「一般課程」搭配教育部頒訂之中等以下學校課程(綱要)、各學習領域及教材內涵為主。
(三)數位簡報光碟須可在電腦及影音光碟機正常播放並提供操作手冊。
柒、作品規格、製作說明及送件說明:
一、製作與設計主題以教育部頒訂「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七大學習領域及教 材內涵為主。
二、數位媒體教材光碟須可在電腦及影音光碟機正常播放,並提供操作手冊(詳述使用硬體、軟體環境、基本配備需求、安裝程序、軟體操作方法及教學指引大綱等)。
三、數位媒體教材製作規格請以常用普遍格式為宜,並可於網際網路呈現或播放,內容大小以不超過30分鐘為原則。
四、繳交之作品應能製作光碟片,且能供網路建置使用,作品製作儘量以坊間現有之「常用多媒體製作工具」為主,避免使用特殊工具,以利未來推廣使用。
五、參賽作品內容以自行開發與編製為主,作品內容取材不得運用非經授權之圖片、影音為內容,且不得為已參加其他競賽獲得佳作以上之作品,並請附「著作權授權同意書」,國家教育研究院版及臺中市版各一份。
六、作品內容若取材自已經授權之文字、圖片、影音內容,請附上原著作權單位(個人)之授權證明文件,並於作品引用內容出處,加註經原著作權單位(個人)授權使用字樣。
七、參賽作品需準備下列相關表件、資料:
(一)教學媒體「送件清單」、「基本資料表」(如附件一、二),並請附教師證影本及在職證明。
(二)教學媒體「操作手冊」、「課程腳本設計大綱」、「作品摘要介紹(如附件三~五)及作品摘要簡報檔(ppt)。
(三)教學媒體「著作權授權同意書」,國家教育研究院版及臺中市版各一份(如附件六、七)。
(四)教學媒體作品檔案。
八、本年度參加創意教學媒體競賽之作品採網路報名並上傳相關檔案資料。上傳作品前請務必確認所有檔案皆可正常執行,若無法執行則視同放棄參賽資格。
九、各校應先行辦理校內教師創意教學媒體初賽,辦理成果留校備查,並擇優推薦參加本市複賽,其中每校數位簡報類作品推薦數至多3件,依報名順序第4件作品以後者不予評審且不計入團體成績。
十、經薦送之本市公私立高中職學校教師創意教學媒體作品,請自行逕送國家教育研究院參賽。
捌、報名、作品上傳方式:
一、網路報名日期:民國103年4月14日~4月25日。
(一)報名網址:臺中市教師創新教學媒體數位典藏網(http:// media.tc.edu.tw)。
(二)注意事項:
1.一律採網路報名。
2.請於網站申請帳號。
3.由各作品第一作者上網登錄相關報名資料,網路報名期限內可修改填報資料。各校送件清單(附件一)內作者名單為敘獎依據,請確認報名資料無誤。
4.下列資料請依報名系統說明,依序填報及上傳相關資料:
(1)送件清單、基本資料表、教學媒體著作權授權同意書:系統填報資料,自動產生表單。
(2)教學媒體操作手冊、課程腳本設計大綱、作品摘要介紹、作品摘要簡報檔、教學媒體作品檔案:檔案上傳系統。
二、參賽作品繳交方式:
(一)參賽作品上傳:民國103年4月14日~5月2日,上傳網址同報名網址。
(二)附件紙本資料送件:
1.收件時間:民國103年4月21日~5月2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2.繳交紙本資料項目:
(1)送件清單(附件一):請加蓋薦送學校戳章。
(2)基本資料表(附件二)。
(3)103年度全國教師創新教學媒體競賽著作權授權同意書(附件六):務必請所有作者親自簽名。
(4)103年度臺中市教師創新教學媒體競賽著作權授權同意書(附件七):務必請所有作者親自簽名。
3.收件地點:請掛號郵寄至臺中市北屯區四維國民小學教務處謝孟君老師收,校址:40654臺中市北屯區文心路四段956號,電話:22302319分機711或710,傳真:22374159。
玖、評審標準:
由本局聘請學科、教育、媒體專家組成評審小組評審,評審標準如下:
評審標準 |
百分比 |
內容正確性 |
30% |
創新與創意表現 |
30% |
教學統整與引導 |
20% |
資訊科技運用 |
20% |
壹拾、獎勵名額及方式:
一、各組競賽名次辦理敘獎如下:
獎項別 |
名 額 |
第一作者 |
第二作者 |
第三作者 |
第四作者 |
第一名 |
1 |
記功一次 |
記功一次 |
記功一次 |
記功一次 |
第二名 |
5 |
嘉獎二次 |
嘉獎二次 |
嘉獎二次 |
嘉獎二次 |
第三名 |
6 |
嘉獎一次 |
嘉獎一次 |
嘉獎一次 |
嘉獎一次 |
第四名 |
6 |
嘉獎一次 |
嘉獎一次 |
嘉獎一次 |
獎 狀 |
第五名 |
6 |
嘉獎一次 |
嘉獎一次 |
獎 狀 |
獎 狀 |
第六名 |
6 |
嘉獎一次 |
獎 狀 |
獎 狀 |
獎 狀 |
佳 作 |
若干件 |
獎 狀 |
獎 狀 |
獎 狀 |
獎 狀 |
得獎人員為編制內之合格教師依以上表列標準辦理敘獎,其餘得獎人員,無論得獎之獎項名次別,一律由本局頒贈獎狀乙幀鼓勵。
二、團體獎:參加競賽之各校總成績,高中職組依參加件數(需符合媒體形式規格)及入選件數計算,分別統計,選出積分最高之前三名;國中組及國小組依學校班級數(本校、分校合併計算)、參加件數(需符合媒體形式規格)及入選件數計算,分別統計,選出積分最高之各組前三名,由本局公開頒贈獎牌鼓勵(每送一件得1分,佳作 2分,第六名3分,第五名4分,第四名5分,第三名6分,第二名8分,第一名10分),團體成績第一名之學校校長、教務(導)主任、承辦人員各核予小功一次,第二名各核予嘉獎二次,第三名各核予嘉獎一次。
(一)甲組:34班以上學校。
(二)乙組:14~33班學校。
(三)丙組:13班以下學校。
※各校班級數之認定以102學年度臺中市政府教育局核定之學校各類班級數總和為準。
三、前項所定獎勵名額,如參賽作品未達評定標準得從缺。
四、競賽結果除公告於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網站(http://www.tc.edu.tw/)及臺中市教師創新教學媒體數位典藏網(http:// media.tc.edu.tw)外,並函知所屬服務學校本權責敘獎;團體獎頒獎事宜另函通知。
壹拾壹、經費來源:教育部補助辦理103年度本市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精進國中小教學品質整體計畫經費及103年度本局地方發展基金相關預算下支應。
壹拾貳、成效與考核:
ㄧ、承辦本計畫有功人員,依規報請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辦理敘獎事宜。
二、計畫辦理完畢,將成果(講綱、出產之教材、問卷調查結果等)彙整於「臺中市精進教學計畫成果檢核與輔導追蹤網」(http://innovative.tc.edu.tw)
壹拾叁、注意事項:
一、參賽作品得跨校製作或跨組製作;跨校或跨組製作之作品,除每送一件得1分以第一作者學校計分外,其團體成績依各作者比例分配計算,計分方式如下:
作者數 |
一名作者 |
二名作者 |
三名作者 |
四名作者 |
獎項別 |
該名作者學校 |
第一作者學校 |
第二作者學校 |
第一作者學校 |
第二作者學校 |
第三作者學校 |
第一作者學校 |
第二作者學校 |
第三作者學校 |
第四作者學校 |
第一名 |
10 |
6 |
4 |
5 |
3 |
2 |
5 |
3 |
1 |
1 |
第二名 |
8 |
5 |
3 |
4 |
3 |
1 |
4 |
2 |
1 |
1 |
第三名 |
6 |
4 |
2 |
3 |
2 |
1 |
3 |
2 |
1 |
0 |
第四名 |
5 |
3 |
2 |
2 |
2 |
1 |
2 |
2 |
1 |
0 |
第五名 |
4 |
2 |
2 |
2 |
1 |
1 |
2 |
1 |
1 |
0 |
第六名 |
3 |
2 |
1 |
2 |
1 |
0 |
2 |
1 |
0 |
0 |
佳 作 |
2 |
1 |
1 |
1 |
1 |
0 |
1 |
1 |
0 |
0 |
二、參賽教師引用教材應注意智慧財產權相關規定,如有違反,相關法律責任由參賽教師自行負責(基本資料表中須簽名具結)。參賽教師均需簽署「著作權授權同意書」且不得違反相關著作權規定,得獎作品如有違反者除取消獎勵外,並自負相關法律責任。
三、參賽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仍屬原作者所有,主辦單位擁有基於教學與研究之目的無償使用權,本局擁有推廣、借閱、公布、印製、發行、重製及公開展示播放、上網等之權利,並建置於「臺中市教師創新教學媒體數位典藏網」(http:// media.tc.edu.tw),不另支付酬勞或任何費用,惟不得作為商業活動之教材。
四、薦送全國賽作品:國中、小組參賽作品經評審會議選出各30件作品薦送參加「103年度全國教師創新教學媒體競賽」(公私立高中組依作品水準薦送),以數位媒體教材類作品,優先薦送;如數位簡報類作品優異,經評審委員會決議後得薦送之。薦送作品另請編輯製作3~5分鐘作品簡報檔(ppt),儲存於「基本資料光碟」內。
五、獲薦送全國賽者,請於市賽成績公布後至7月1日(星期二)前將修正後作品光碟、基本資料光碟(含基本資料、作品簡介ppt檔)、參賽紙本文件(附件二至附件六)裝訂成冊暨著作權授權同意書,各一式2份掛號郵寄或親送至北屯區四維國民小學教務處謝孟君老師收(校址:40654臺中市北屯區文心路四段956號TEL:22302319分機711或710)。
六、經薦送全國繳交光碟樣式說明:
(一)基本資料光碟:內含「約3~5分鐘作品powerpoint摘要介紹光碟」及附件一至附件七所有電子檔,封面請加註明參賽組別、作品名稱、縣市、學校、作者姓名及「基本資料光碟(內含作品摘要介紹ppt檔)」。
(二)作品光碟:含光碟圓標封面,請加註明參賽組別、作品名稱、縣市、學校、作者姓名。
七、參賽人員皆具有本市參加國家教育研究院所辦理之「103年度全國教師創新教學媒體競賽」之義務,經評審會議決議之薦送作品,務必請推派代表參加103年6月4日(三)、103年6月18日(三)「精進作品工作坊」,「精進作品工作坊實施計畫」詳如附件八;如無法代表本市參加者,則取消市賽資格並追回獎項,並不得列入團體獎成績計算。
八、參加本市競賽成績優異者,得於「教師創新教學媒體競賽優良作品發表會」(詳如附件九)中發表,分享創作心得。
九、代表本市參加「103年度全國教師創新教學媒體競賽」決賽之優勝得獎作品等相關領獎事宜,由本局另函轉達並受邀參加103年度本市創新教學媒體研討交流活動(詳如附件十)。
十、其他相關規定請參詳國家教育研究院所頒布之「103年度全國教師創新教學媒體競賽」辦理(網址:http://www.naer.edu.tw/最新消息)。
附件一:(報名系統自動產生)
103年度臺中市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精進國中小教學品質整體計畫
臺中市教師創新教學媒體競賽實施計畫
學校送件清單
校名(全銜) |
|
組別 |
□國小組(含幼教) □國中組
□高中職組 |
類別 |
1. 領域
2.□數位媒體教材類 □數位簡報類(限國中、國小組)
(各類作品請分開造冊,並請依式繕打填報,本表依現況自行增刪) |
作品編號
(承辦單位填寫) |
作 品 名 稱 |
服務學校/教師姓名 |
是否領有
合格教師證 |
|
|
1 |
/ |
□是 □否 |
2 |
/ |
□是 □否 |
3 |
/ |
□是 □否 |
4 |
/ |
□是 □否 |
|
|
1 |
/ |
□是 □否 |
2 |
/ |
□是 □否 |
3 |
/ |
□是 □否 |
4 |
/ |
□是 □否 |
|
|
1 |
/ |
□是 □否 |
2 |
/ |
□是 □否 |
3 |
/ |
□是 □否 |
4 |
/ |
□是 □否 |
|
|
1 |
/ |
□是 □否 |
2 |
/ |
□是 □否 |
3 |
/ |
□是 □否 |
4 |
/ |
□是 □否 |
|
|
|
|
|
|
|
|
承辦人: 教務主任: 校長: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月 日
附件二:(報名系統自動產生)
國家教育研究院
「103年度全國教師創新教學媒體競賽」基本資料表
*作品名稱 |
|
*參賽組別 |
□國小組(含幼教) □國中組 □高中職組 |
*作者姓名 |
1 |
2 |
3 |
4 |
性 別 |
□男 □女 |
□男 □女 |
□男 □女 |
□男 □女 |
*服務學校
(全銜) |
|
|
|
|
任教科目
(領域) |
|
|
|
|
*聯絡電話 |
|
|
|
|
*行動電話 |
|
|
|
|
*E-mail |
1. |
|
2. |
|
3. |
|
4. |
|
通訊地址
(方便投遞) |
1. |
|
2. |
|
3. |
|
4. |
|
*作者親筆 簽名具結 |
1. 本創作作品內容未違反智慧財產權,內容取材資料(文字、影音、圖片等)均經合法取得使用,並標示使用資料來源出處及檢附相關佐證資料。
2. 本創作作品未參與其他相關競賽活動,並獲得佳作以上獎項。 |
1. |
2. |
3. |
4. |
|
|
|
|
|
|
附註:
1. *號欄位資料請務必詳實填寫,編號由國家教育研究院統一編列。
2. 基本資料表(一式二份),後附在職證明、教師證明(每位教師一份)。
3. 得獎作品獎金發放及活動聯絡事宜,統一由第一順位代表,請事先推派代表,並依本活動作業程序簽署領取。
附件三
國家教育研究院
「103年度全國教師創新教學媒體競賽」操作手冊
組 別:□國小組(含幼教) □國中組 □高中職組
一、 作品名稱:
二、 適用對象(年級、學年):
三、 學習領域: 單元主題:
四、 內容摘要:
五、 教學目標:
六、 使用環境需求:
1. 硬體需求
2. 軟體需求
七、 安裝程序:
八、 軟體操作要領及程序:
九、 作品說明(教學指引): |
附註:
1. 本操作手冊請依式延伸繕打後依序裝訂成冊(一式二份)。
2. 第六、七、八項,若無特殊情形(無需),則可免填寫。
附件四
國家教育研究院
「103年度全國教師創新教學媒體競賽」課程腳本設計大綱
組 別:□國小組(含幼教) □國中組 □高中職組
單元名稱: 畫面號碼:
畫面設計 畫面設計說明
附註:本操作手冊請依式延伸繕打後依序裝訂成冊(一式二份)。
附件五
國家教育研究院
「103年度全國教師創新教學媒體競賽」作品摘要介紹
組 別:□國小組(含幼教) □國中組 □高中職組
學習領域 |
|
單元主題 |
|
作品名稱 |
|
適用年級 |
|
片 長 |
|
內容摘要 |
|
教學目標 |
|
作品封面圖檔 |
※請自行遴選並提供一張代表本作品封面圖檔(150dpi以上),供未來得獎作品專刊及得獎作品光碟編輯印製運用。 |
附註:本作品摘要介紹請併同簡報檔(ppt)列印資料裝訂成冊(一式二份)。
附件六:(報名系統自動產生)
著作權授權同意書
組 別:□國小組(含幼教) □國中組 □高中職組
本人參與國家教育研究院辦理之『103年度全國教師創新教學媒體競賽』參賽作品:
,依據本項競賽實施要點之規定及為能獲得更為廣泛教育資源共享與經驗傳承,茲同意上開作品經決審獲得獎項後,著作權同意由國家教育研究院取得,並供典藏、推廣、借閱、公布、發行、重製及公開展示播放及有為其他一切著作權財產權利用行為之權利。
此致
國家教育研究院
本同意書(一式二份)需經所有參賽作者親筆簽署後,方為生效,否則視同放棄參賽資格。
中華民國103年 月 日
附件七:(報名系統自動產生)
103年度臺中市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精進國中小教學品質整體計畫
臺中市教師創新教學媒體競賽實施計畫
著作權授權同意書
組 別:□國小組(含幼教) □國中組 □高中組
作品型式:□數位媒體教材類 □數位簡報類(限國中、國小組)
本人參與臺中市政府辦理之『103年度臺中市教師創新教學媒體競賽』參賽作品: ,依據本項競賽實施要點之規定及為能獲得更為廣泛教育資源共享與經驗傳承,茲同意上開作品經決審獲得獎項後,著作權同意由臺中市政府取得,並供典藏、推廣、借閱、公布、發行、重製及公開展示播放及有為其他一切著作權財產權利用行為之權利。
此致
臺中市政府
姓 名 |
身份證字號 |
戶 籍 地 址 |
聯絡電話 |
1. |
|
|
|
2. |
|
|
|
3. |
|
|
|
4. |
|
|
|
【授權簽署】:同意書需經所有參賽作者親筆簽署後,方為生效,否則視同放棄參賽資格。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月 日
附件八
103年度臺中市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精進國中小教學品質整體計畫
臺中市教師創新教學媒體競賽實施計畫
精進作品工作坊實施計畫 103.03.27修正
壹、依據:
一、教育部補助辦理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學品質要點。
二、國家教育研究院「103年度全國教師創新教學媒體競賽」。
三、103年度臺中市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精進國中小教學品質整體計畫。
貳、目標:
ㄧ、鼓勵本市公私立教師自製暨運用教學媒體,以改進教學方法。
二、運用多元教學方式,增進教學效果,推廣優良教學媒體,提昇教學品質。
叁、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國家教育研究院
二、主辦單位: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三、承辦學校:臺中市北屯區四維國民小學。
聯絡電話:04-22302319#711教務處設備組謝孟君
肆、實施對象:
作品經薦送參加「103年度全國教師創新教學媒體競賽」之作者,每件作品薦派一人參加。
伍、辦理期間:
第一場:103年6月 4日(三) 13:30~17:00
第二場:103年6月 18日(三) 13:30~17:00
陸、辦理地點:臺中市北屯區四維國民小學電腦教室(一)(二)
(臺中市北屯區文心路四段956號)
柒、實施方式:
時間 |
辦理內容 |
組別 |
主持人 |
主講人 |
備註 |
13:00~13:30 |
報到 |
|
謝孟君組長 |
|
|
13:30~13:40 |
主席致詞 |
全體 |
黃圓媛校長 |
|
|
13:40~14:00 |
工作報告 |
全體 |
謝淑玲主任 |
|
|
14:00~17:00 |
分組修正及指導 |
國小組第1組 |
|
指導教授 |
電腦教室(一) |
國小組第2組 |
指導教授 |
國中組第1組 |
|
指導教授 |
電腦教室(二) |
國中組第2組 |
指導教授 |
捌、報名方式:
(一)經評審會議決議之薦送作品,各校務必請推挀代表參加103年6月4日(三)及6月18日(三)之精進作品工作坊,請給予參加者公假派代。
(二)本研習活動一律採「網路線上報名」,請逕上教育部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報名系統(http://www2.inservice.edu.tw/)進行報名。
玖、預期成效:
透過教授指導、修正,使薦送全國賽作品更臻優秀,提高參賽獲獎機率。
壹拾、著作權歸屬及利用規範:
計畫辦理完畢,將成果(講綱、出產之教材、問卷調查結果等)彙整於「臺中市精進教學計畫成果檢核與輔導追蹤網」(http://innovative.tc.edu.tw)。
壹拾壹、注意事項:
一、研習人員給予公假,並依規核予研習時數。
二、已報名研習教師因故不能參加,應由服務學校報府備查,並副知承辦學校,各校應督促教師全程參與,無故缺席者,由承辦學校彙整報府處理。
壹拾貳、經費來源:教育部補助辦理103年度本市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精進國中小教學品質整體計畫經費及103年度本局地方發展基金相關預算下支應。
壹拾叁、成效與考核:
ㄧ、承辦本計畫有功人員,依規報請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辦理敘獎事宜。
二、計畫辦理完畢,將成果(講綱、出產之教材、問卷調查結果等)彙整於「臺中市精進教學計畫成果檢核與輔導追蹤網」(http://innovative.tc.edu.tw)。
103年度臺中市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精進國中小教學品質整體計畫
臺中市教師創新教學媒體競賽實施計畫
優秀作品發表會實施計畫
壹、依據:
一、教育部補助辦理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學品質要點。
二、國家教育研究院「103年度全國教師創新教學媒體競賽」。
三、103年度臺中市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精進國中小教學品質整體計畫。
貳、目標
ㄧ、整合教育資源與資訊,增進教學效能。
二、增進教師教學專業知能,提升學生學習成就。
三、透過經驗分享、教材研究,激勵教師參與數位化教材建置的意願。
四、鼓勵教師運用教學資源網之豐富數位教學資源,融入領域教學活動。
叁、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國家教育研究院
二、主辦單位: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三、承辦學校:臺中市西屯區上安國民小學。
聯絡電話:04-24624470*712教務處設備組張雅甄
肆、實施對象:由本市市立高中、國中小薦派參加,研習名額共130人,依報名先後錄取。
伍、辦理時間:103年7月2日(星期三)上午8:00至下午4:30。
陸、辦理地點:臺中市西屯區上安國民小學(臺中市西屯區上安路156號)。
柒、實施方式:
辦理期間 |
辦理內容 |
主持人 |
主講人 |
備註 |
08:00~08:30 |
報到 |
勞子菁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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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0~09:20 |
優秀作品發表(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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薦送作品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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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0~10:10 |
優秀作品發表(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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薦送作品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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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10:30 |
教授指導講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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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學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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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10:50 |
茶敘時間 |
林銘宗校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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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0~11:40 |
優秀作品發表(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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薦送作品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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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12:00 |
教授指導講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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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學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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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13:20 |
午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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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0~14:10 |
優秀作品發表(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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薦送作品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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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0~15:00 |
優秀作品發表(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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薦送作品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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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15:20 |
茶敘時間 |
林銘宗校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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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0~15:50 |
教授講評 |
|
專家學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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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0~16:20 |
綜合研討 |
教育局長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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捌、報名方式:
(一)本研習活動採「網路線上報名」,請於報名截止時間前逕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進行報名(http://www2.inservice.edu.tw)。
(二)請確實填寫報名資料,最後審核通過之參加人員請自行上網查閱。
玖、預期成效:
透過經驗分享、教材研究,激勵教師參與數位化教材建置的意願。
壹拾、著作權歸屬及利用規範:
計畫辦理完畢,將成果(講綱、出產之教材、問卷調查結果等)彙整於「臺中市精進教學計畫成果檢核與輔導追蹤網」(http://innovative.tc.edu.tw)。
壹拾壹、注意事項:
一、請參加人員所屬服務機關學校於研習期間惠予公假登記出席。
二、參加人員依實際上課時數核給研習時數。已報名者無故缺席,由承辦學校彙報臺中市政府教育局依規處理。
三、已報名人員因故不能參加時,應向服務學校敘明理由,經同意後函報承辦單位備查,並副知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四、參與人員參與研習後返校之分享與推廣細節,請各校自行訂定。
壹拾貳、經費來源:教育部補助辦理103年度本市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精進國中小教學品質整體計畫經費及103年度本局地方發展基金相關預算下支應。
壹拾叁、成效與考核:
ㄧ、承辦本計畫有功人員,依規報請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辦理敘獎事宜。
二、計畫辦理完畢,將成果(講綱、出產之教材、問卷調查結果等)彙整於「臺中市精進教學計畫成果檢核與輔導追蹤網」(http://innovative.tc.edu.tw)。
附件十
103年度臺中市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精進國中小教學品質整體計畫
臺中市教師創新教學媒體競賽實施計畫
創新教學媒體研討交流活動
壹、依據:
一、教育部補助辦理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學品質要點。
二、國家教育研究院「103年度全國教師創新教學媒體競賽」。
三、103年度臺中市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精進國中小教學品質整體計畫。
貳、目標
ㄧ、整合教育資源與資訊,增進教學效能。
二、增進教師教學專業知能,提升學生學習成就。
三、透過經驗分享、教材研究,激勵教師參與數位化教材製作、參賽的意願。
叁、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國家教育研究院
二、主辦單位: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三、承辦學校:臺中市北屯區四維國民小學。
聯絡電話:22302319分機711或710,FAX:22374159
肆、實施對象:由本市薦送參加「103年度全國教師創新教學媒體競賽」得獎之作者參加,研習名額共70人。
伍、辦理時間:未定(以國家教育研究院來函訂定)。
陸、辦理地點:未定(以國家教育研究院來函訂定)。
柒、實施方式:未定(以國家教育研究院來函訂定)。
辦理期間 |
辦理內容 |
主持人 |
備註 |
07:30~08:00 |
報到 |
謝淑玲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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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0~11:00 |
車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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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12:00 |
參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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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13:00 |
午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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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0~14:00 |
頒獎報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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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5:50 |
頒獎典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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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0~19:00 |
車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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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0~20:00 |
晚餐-頒獎活動 |
教育局長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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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
賦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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捌、報名方式:
(一)本研習活動採「網路線上報名」,請於報名截止時間前逕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進行報名(http://www2.inservice.edu.tw)。
(二)請確實填寫報名資料,最後審核通過之參加人員請自行上網查閱。
玖、預期成效:
透過經驗分享、教材研究,激勵教師參與數位化教材建置的意願。
壹拾、注意事項:
一、請參加人員所屬服務機關學校於研習期間惠予公假登記出席。
二、參加人員依實際上課時數核給研習時數。已報名者無故缺席,由承辦學校彙報臺中市政府教育局依規處理。
三、已報名人員因故不能參加時,應向服務學校敘明理由,經同意後函報承辦單位備查,並副知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四、參與人員參與研習後返校之分享與推廣細節,請各校自行訂定。
壹拾壹、經費來源:教育部補助辦理103年度本市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精進國中小教學品質整體計畫經費及103年度本局地方發展基金相關預算下支應。
壹拾貳、成效與考核:
承辦本計畫有功人員,依規報請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辦理敘獎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