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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烏日區九德國小

 九德國小校務公告

「臺中市中小學教師書法教學優良教案徵選」訊息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函
機關地址:42007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
承辦人:劉品秀
電話:04-22289111#54904
電子信箱:freuid90@gmail.com

受文者:臺中市烏日區九德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3年4月10日
發文字號: 中市教督字第1030027194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主旨

主旨: 檢送103年度本市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學品質整體計畫-臺中市中小學教師書法教學優良教案徵選實施計畫,請鼓勵所屬踴躍報名參加,請 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學品質要點、103年度本市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學品質整體計畫暨潭子區潭陽國小103年4月7日潭陽小字第1030001632號函辦理。
二、 本案相關事宜如下:
(一) 參加對象:本市國中小教師,24班(含)以上學校至少送1件作品參賽;24班以下學校自由參賽。
(二) 收件日期:自103年5月1日(星期四)起至5月30日(星期五)止。
(三) 收件地點:請以掛號方式寄至潭子區潭陽國小黃玉嬌主任收(地址:42751臺中市潭子區潭陽路19號),信封上請註明「書法教學教案徵選」。
(四) 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收件學校;聯絡電話:25382255#712。

正本: 臺中市各市立高級中學、臺中市各市立國民中小學
副本: 朱國隆督學、藍淑美督學、劉耿江督學、戴玉芳督學、詹雅惠督學、蔡添元課程督學、阮志偉課程督學、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督學室

 

103年度臺中市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學品質整體計畫

臺中市中小學教師書法教學優良教案徵選實施計畫

一、依據: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3年度補助辦理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精進國民中小學教
   
學品質要點。

    ()103年度臺中市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學品質整體計畫。

二、目標:

()激勵教師將書法教學融入國語文領域課程與教學活動中,提升教師專業,激發教師創意教學能力,研發多元且具效能之書法教學教案或教材。

()培養學生書法書寫基本能力及書法欣賞的興趣,進而陶冶性情、啟迪心智,發揚優良傳統文化。

三、指導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四、主辦單位: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五、承辦學校:臺中市潭子區潭陽國民小學

六、協辦單位:臺中市國語文領域輔導小組、臺中市后里區內埔國民小學

七、收件時間:10351日至530

八、收件地點:臺中市潭子區潭陽國民小學

九、徵集作品內容:

()以各校書法教學為活動主軸,設計適合國小學生學習或教學運用之教學活動。

()教學活動內容:包括課程名稱、教學目標、教學年級、教學節數、設計理念、教學設計(教案)、學習單、學習評量、參考資料等項目。

()教學活動設計總節數以二至四節為原則。宜詳細敘述,以供其他教師得以在教學時參考使用。

()甄選作品以未曾發表者為限,其內容必須確為作者親自構思或設計。

()參考資料請註明出處,請勿侵害他人著作權,否則自負相關法律責任。

()得獎作品之作者需同意主辦單位擁有教育推廣之使用權。

十、甄選資格限制:

()對象:本市國中小教師。

()方式:以校為單位:24班(含)以上至少送一件作品參賽;24班以下學校自由參賽。

()一件作品最多可列2名作者。

()參加甄選作品凡在其他單位已獲其他獎項者,不得重複應徵,一經察覺即取消其獲獎資格。作品如係抄襲他人作品或有妨害他人著作權者,除自負法律責任外,並取消獲獎資格。上述情事如已敘獎,所領敘獎撤銷。

十一、收件方式:

()收件時間:103530日止。請準備書面資料壹式三份以及參賽內容光碟乙份,郵寄至潭子區潭陽國小黃玉嬌主任收(以郵戳為憑,封面請註明書法教學教案徵選)

()繳交資料內容:



項目

繳交資料

    

附件一

封面

教學課程名稱20以內為原則,勿填校名與作者

附件二

課程活動教學設計

包含教案設計和其他教材設計,以20頁以內為限。

附件三

報名資料表&智慧財產切結書暨授權書

作品成員須詳填資料並親自簽名。

說明

1.附件一、二,請按順序裝訂完整,繳交書面資料壹式三份。

2.附件三,繳交書面資料壹式一份。

3.繳交參賽光碟

(包含教案設計和其他教材以及附件一至三之電子檔)。

 ()收件注意事項:

1.封面切勿填個人(團隊)姓名及校名,以利公平評選。

2.未簽署著作人「智慧財產切結書暨授權書」者,概不受理。

3.填寫資料不齊或未用電腦繕製者,得不受理。

4.繳交資料,概不退件,請自行留存底稿或備份。

十二、評審辦法:

()由本府聘請專家學者、課程實務專家組成評審小組評定之。

()評審標準:教學設計整體架構之完整性(35%);實際運用於教學之可行性及效(40%);特色及創意(25%)

十三、獎勵辦法:

()評選取「特優」作品一名,「優等」三名,「佳作」若干名。

()依參加之件數多寡,得依照評審委員決議增減評選之獎項及名額。「佳作」名額以總參賽件數之1/4為原則。

()「特優」敘嘉獎壹次(最多2)

    「優等」獎狀乙張。

「佳作」之作品獎狀乙張。

()得獎之作品放置國語文領域輔導小組網站,供各級學校教學參考使用。

十四、經費概算及來源:教育部補助精進教學計畫及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年度相關預算下支應。

十五、辦理本項活動工作績優人員,由承辦單位依「臺中市國民中小學校長教師獎勵基準」報請市府予以敘獎。

十六、本計畫由奉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附件一

 

103年度臺中市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學品質整體計畫

臺中市中小學教師書法教學優良教案徵選實施計畫

 

 

 

教學課程名稱-標楷18級字

(名稱長度以中文字20個字以內為原則

 

 

 

 

 

 

 

 

 

 

 

 


 

附件二

103年度臺中市中小學教師書法教學優良教案徵選實施計畫

 

 

 

(版面左右邊界2cm,上下2cm

壹、教學課程名稱:

(標題14級字,標楷體)

貳、教學年級:

(內文12級字,標楷體)

叁、教學節數:(總節數以二至四節為原則)

(內文12級字,標楷體)

肆、設計理念:(針對書法教學技巧之教學理念、課程活動重點,加以陳述

(內文12級字,標楷體)

伍、教學活動設計:(對完整之教學活動做詳細之教學流程敘述

教學課程

名  稱

 

能力指標

 

教學目標

 

教學準備

 

 

 

教學目標

教學活動流程

時間分配

教學資源

評量方式

 

 

 

 

 

柒、學習評量:

捌、參考資料:


 

附件三

103年度臺中市中小學教師書法教學優良教案徵選實施計畫

報名基本資料表

學校名稱: 

學校

電話

 

教學活動名稱:

作者基本資料:(第一位為主要聯絡人)

 

姓名

聯絡電話

E-mail務請詳填

第一

作者

 

 

 

第二

作者

 

 

 

校名(全銜)

作品名稱:

智慧財產切結書暨授權書

本作者(團隊)參加103年度臺中市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學品質整體計畫-臺中市中小學教師書法教學優良教案徵選實施計畫其所參選個人之作品未涉及抄襲或侵犯他人著作權情形,如有侵犯智產權行為時願負全責。

本作品如入選,作者同意主辦單位擁有教育推廣之作品使用權。

此致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立書暨授權人(一):                        (簽章)

            號:

      立書暨授權人(二):                        (簽章)

            號:

            國      年